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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推出16项便民利民措施

白河检察 2022-06-19







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成果,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想所盼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、新期待,全面落实《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,结合工作实际,推出以下16项便民利民措施:





便民利民措施


01



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在检察服务中心即可办理控告、申诉、国家赔偿、法律咨询、案件信息查询等具体业务。通过热情接访、文明接访,营造温馨和谐的便民利民接访环境,切实解决为民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

02



全面落实人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。做到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,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答复,坚持检察长接访、带案下访、公开听证、公开答复等制度。同时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认真落实“三同步”“五到位”等措施,做到案结事了。

03



切实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。持续优化律师接待工作机制,依托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,构建起电话咨询、网络预约和现场取盘“一站式”服务,为律师阅卷、信息查询和案件办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,同时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联席会议制度。

04



服务优化营商环境。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依法打击扰乱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把检察机关各项护企助企行动转化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实效。

05



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暨乡村振兴行动。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和支部互联互建,为包联村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
06



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。结合检察职能,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短板弱项,精准提出检察建议,通过公开宣告、跟踪走访、不定期会商等方式,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检察建议,促进源头治理。

07



强化生态环境和红色资源保护。积极开展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”活动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大力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、“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”专项活动。

08



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。重拳打击在食品药品安全、高空抛物、盗窃破坏窨井盖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,确保老百姓“舌尖上的安全”“头顶上的安全”“脚底下的安全”。

09



积极落实“三号检察建议”。加强与公安、法院、金融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,强化宣传引导,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,共同防范金融风险。

10



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。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,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、盗抢骗、食品药品环境等突出违法犯罪,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。

11



加强社会特殊群体司法保护。制定出台《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特殊群体及时、优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贫困户、军人军属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、老年人等重点对象加大救助力度,按照“救急救困”“应救尽救”原则,联合妇联、共青团、民政、教育等多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,切实帮助其改善生活。

12



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认真落实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最高检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联合教育、共青团、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,形成保护未成年的社会合力。

13



加强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。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,提高侦查工作质效,减少退查次数,降低案件比,减轻人民群众诉累。

14



着力加强民事诉讼监督。对虚假诉讼及民事审判、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,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,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15



定期开展“检察开放日”活动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,监督检察工作,提出意见建议。加强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络,认真办理人大、政协交办的案件和事项,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,事事有回音。

16



全面加强检察宣传工作。完善一村(社区)一政法干警工作机制,开展送法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乡村、进学校活动,利用走访宣讲、新媒体宣传等方式,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。




白河检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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